高考综合改革江苏“升级版”:理性选考严禁“抢跑”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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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3/11
导读:3月10日,就日前通报的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工作,江苏省教育厅再度发布解读性文件。该文件中明确,江苏省暂定再选科目25%的保障线,严禁高中一年级“选科抢跑”
2019年4月,江苏作为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正式发布新高考方案。根据教育部部署,第三批次省份的新高考方案将于2021年正式执行,该方案主要为“3+1+2”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必选;“1”指物理、历史两科中选一科,按原始分计入成绩;“2”指生物、化学、思想政治、地理四门再选科目中任选两科,不以原始分计入成绩,而按等级赋分。
记者注意到,在前几批启动新高考方案的省市中,选考科目与主科的“套餐组合”令不少家长和考生感到困惑和焦虑。因此,此次江苏对新高考方案的深化补充中,对再选科目特别设立了保障机制。
据江苏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机制的运行方式,以化学单科为例,按照国家人才需要,依据相关学科(专业)对化学科目选考要求和全国高校近5年面向江苏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测算,化学科目保障比例暂时确定为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25%。“也就是说,当化学科目实考人数占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比例低于25%时,启动化学科目保障机制。考生原始分转换等级时,将以保障比例(25%)对应的考生数作为等级赋分基数;当化学科目实考人数占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比例等于或高于25%时,以实际参加化学科目考试的人数为等级赋分基数。如其它再选科目如出现类似情况的,也将参照上述方法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具体办法由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
在新高考方案中,如何搭配好选考科目,成为决定学生未来的重要部分。在此次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中,江苏省教育部门建议,考虑到学习和复习备考的实际,有调整意愿的考生,应该尽早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调整并填表确认自己的选考科目。对调整选科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应专门制订学科教学支持服务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支持服务与补习辅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调整后科目的学习。
但同时,为保证高一年级的必修课程“应教尽教”,此次文件也明确规定了,任何学校不得在高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6月底)前进行选科分班,严禁“选科抢跑”等违规行为。
对于教育部门此次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大举措,该省教育专家和各市高等中学教学负责人纷纷表示关注。
有专家认为,这一制度设计,是合适的、恰当的和紧迫的,可鼓励更多学生选择对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学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使新高考方案更加科学、更加有效、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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